(臺中訊)有民眾反映住家搬遷後稅務局又將地價稅單寄到舊址,導致收不到稅單或是需透過舊址親友告知及轉寄造成不便,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在稅務局所留的僅是通訊地址,所以稅務局寄發稅單時無法得知民眾是否有搬遷。
該局進一步指出,地價稅繳款書是以民眾在臺中市取得第1筆土地時,在地政機關填報的地址或留在稅務局的通訊地作為投遞地址,所以通訊地址如有異動,請儘速洽稅務局辦理變更,才能確保繳款書正確送達。
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委託代繳稅款。約定成功後不需再每年辦理,稅捐機關將通知金融機構於繳納期限截止日自動扣款繳納。不但安全、省時、方便,而且繳稅不逾期。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地方稅務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