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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整,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減免及特別稅率,稅金省很大!

更新日期:113-08-05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因應113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整,預估今年地價稅相較於去年調漲,對於今年地價稅額影響幅度較高的納稅義務人,該局主動寄發地價稅節稅輔導通知單(小白單),截至7月16日止共寄出661件。民眾如收到節稅輔導通知單,符合地價稅減免及特別稅率規定者,可直接填妥背面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回,或掃描輔導通知單上QR-Code連結財稅局官網線上申辦,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減免或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則從次(114)年起開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地價總額,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55課徵地價稅,土地若符合無償供公眾通行且非屬法定空地之巷道用地,或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等規定,可申請減免地價稅,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停車場用地等規定,可申請適用特別稅率千分之2或千分之10課徵地價稅。

再次提醒您!符合地價稅減免及特別稅率規定者,請務必於9月22日(因113年遇例假日,申請期限順延至9月23日)前向該局或所屬三分局提出申請,稅金省很大!土地前經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不必再重新申請。因買賣、贈與或繼承等方式新取得土地,新土地所有權人須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繼續適用減免或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對上述內容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輔導通知單上承辦人電話洽詢,或撥打財稅局總局:08-7338086轉610~618、潮州分局:08-7882477轉5108~5111、東港分局:08-8354780轉5108~5110、恆春分局:08-8895255轉102~10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