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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騎樓免徵房屋稅之適用

更新日期:111-11-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

(臺中訊)陳先生來電詢問,自家臨路騎樓,僅早上供攤販營業使用,其餘時間均供公共通行,是否能申請免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依規定免予計入房屋現值,因此該部分可以免徵房屋稅,但如果騎樓封閉圍用或供營業人設攤使用,則應依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屋主若是將騎樓全部或部分,設置攤位供營業使用,雖於營業外時間仍供公共通行,因其供設攤營業使用部分,已違反供公共使用的要件,不能免徵房屋稅。

        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可至地方稅務局暨所屬各分局櫃台洽詢,亦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