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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申請自住不用遷戶籍

更新日期:111-03-0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

(臺中訊)常有民眾詢問,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戶籍要不要先遷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區分稅率,房屋若符合1.無出租使用2.確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者,無論戶籍是不是有遷入,均可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相較於地價稅,若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戶籍遷入則是其中一項必要條件。

        舉例說明:A君購買取得臺中市一處房屋供自行居住,欲申請自住用房屋稅率,若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居住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可免遷戶籍,向地方稅務局申請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

        民眾如有稅務疑問,可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