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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徵機關辦理退稅會先抵繳欠稅後再退還!

更新日期:111-12-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智分局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詢問為何他的退稅案件是收到「退稅抵繳通知書」而不是退稅支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有退稅款,稽徵機關會先抵繳其欠稅,且不限於臺中市轄內的地方稅,國稅及各縣市地方稅都是抵繳範圍。完成抵欠後會寄發「退稅抵繳通知書」,詳細載明退稅、欠稅標的及金額等事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稽徵機關發現有重、溢繳稅款時,均會主動辦理退稅,但如查明另有欠繳其他稅款時,則會依規定辦理抵繳,扣抵後若有剩餘款項,才會撥入所提供之存款帳戶或開立退稅支票,併同「退稅抵繳通知書」郵寄送達受退稅人。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收到退稅款或發現退稅金額少了,請記得查對退稅抵繳通知書的內容。

    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