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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拍賣之土地,如有符合減免土地增值稅要件者,請記得依限提出申請

更新日期:111-12-1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稽徵機關收到法院拍賣通知,被拍賣的土地,會先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並通知拍賣機關代為扣繳稅額。該土地如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農地農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等要件者,應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更正稅額,才有賦稅優惠之適用。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稅務局會輔導土地所有權人或權利人於輔導函送達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經核准減免後,會再通知拍賣機關更正扣繳稅額。該局提醒民眾,如有收到輔導函,務必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以免逾期申請,無法適用。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