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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4月開徵,提醒車主4/30前繳納

更新日期:115-03-20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115年度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繳款書將於3月下旬陸續寄發,車主若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請向該局或就近監理機關稅務局駐徵之服務櫃檯申請補發。

該局表示,為方便民眾繳納,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持繳款書至金融機構(不含郵局)或便利商店(限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也可使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以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信用卡等方式繳納;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 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或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直接線上繳稅,省時又便利。

該局提醒民眾,逾繳納期限者,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滯納期滿仍未繳納者,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停放),除補徵本稅外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為免荷包失血,請如期繳納。

另為簡化作業程序、便利繳納方式、減少紙張浪費,該局鼓勵納稅義務人可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繳稅方式,或於該縣擁有2輛車以上車主申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

 

民眾若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1、722、725、726、731或73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消費稅科   張審核員

聯絡電話:05-3620909轉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