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當納稅人收到該局退票支票時,除應攜帶存摺簿、印章至往來金融機構臨櫃辦理兌領手續外,還有下列注意事項報您哉:
一、支票面額未達3,000元:不標記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可選擇存入帳戶或兌領現金,若欲兌領現金只限定臺灣銀行屏東分行辦理。
二、支票面額3,000元以上、未達5萬元:標記劃線,限存入帳戶。
三、支票面額5萬元以上:加註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標記,限存入本人帳戶。
該局另貼心提醒,納稅人亦可向該局申辦直撥退稅,只需提供金融機構帳號,退稅款即可直接撥入存款帳戶,可免除往返金融機構兌領支票的時間,亦不用擔心支票遺失,安全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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