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一般土地稅額係採累進稅率,是指「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應稅土地之地價總額」乘以「適用稅率」,減去「累進差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土地經規定地價後,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1次。今(115)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桃園市115年至116年累進起點地價為343萬9,000元,較113年度累進起點地價316萬7,000元,增加27萬2,000元。本市115年至116年地價稅稅額計算級距表已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各稅介紹」-「地價稅」-「地價稅稅額計算級距表」項下,如有需單筆土地簡易試算(不包含累進稅率計算),可至本局網站「首頁」-「線上服務」-「試算」-「地價稅試算」試算地價稅稅額(網址:https://reurl.cc/3k1590),115年至116年地價稅稅額計算級距表如下表所示:
如有任何疑問或對計算上有任何疑義,請利用稅務局總(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362~2368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102~110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1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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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10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