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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欠稅未繳 財產會遭禁止處分

更新日期:115-05-18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確保稅捐債權,民眾若欠繳稅款,經催繳仍未繳納者,稽徵機關就欠稅人名下財產辦理禁止處分登記,防止欠稅人藉由移轉財產規避稅捐債務。一旦財產遭禁止處分後無法進行移轉、買賣、贈與及過戶,甚至連設定抵押權等行為也會受到限制,對民眾財產運用影響甚大。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欲解除禁止處分限制,原則上應先繳清全部欠稅及相關費用,始得辦理塗銷登記。不過,考量部分納稅義務人可能因短期資金調度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欠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第三人亦可提供相當於欠稅金額之財產作為擔保,例如不動產、定期存款或其他足資擔保之財產,經稅捐機關審核通過後,就可申請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該局另說明,納稅義務人未繳清欠稅除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名下財產亦會禁止處分影響個人信用及財產權益,提醒民眾收到繳款書或相關通知後,若對稅額無疑義,務必於期限內繳清稅款;如有經濟困難,可主動向稅捐機關洽詢分期繳納或提供擔保等協助措施,以避免權益受損。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電話05-2224371#106,將有專心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