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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稅單可至「地方稅自動補單機」補發稅單!

更新日期:113-05-1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民眾如有遺失稅單者,可至該局總局及屏東監理站所設置之「地方稅自動補單機」申辦補發稅單,以113年5月定期開徵之房屋稅為例,納稅人如有遺失稅單而須補發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利用「地方稅自動補單機」補印本縣房屋稅繳款書,繳納稅款後即完成繳稅手續。

     該局說明,該項「地方稅自動補單機」服務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各稅開徵期間皆可使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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