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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請於5月31日前如期繳納。

更新日期:113-04-16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113)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本市房屋稅繳款書將於4月17日委託郵局寄出,繳納期限至今年5月31日,請納稅義務人留意信件並如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除外)或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以現金繳納外,另提供多元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如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 )線上查繳稅、行動支付APP(含已核准上線之電子支付帳戶)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等。辦理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113年5月31日24時前記得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

稅務局溫心提醒,民眾收到繳款書時,請先檢視繳款書上記載之納稅義務人姓名、房屋坐落及課稅資料等欄位,確認無誤後再繳納。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2422。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5至310。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