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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土地

更新日期:112-07-31

小周和他弟弟在前年共同繼承臺北市內湖區2筆土地,為了方便管理,兄弟2人決定將共有的2筆土地辦理分割,由每人各擁有1筆土地,小周兄弟是否要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呢?下表告訴您:

共有土地分割明細表

土地坐落

宗地面積(平方公尺)

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

分割前資料

分割後資料

所有權人姓名

權利

範圍

持分現值

所有權人姓名

權利

範圍

取得現值

內湖

80

57,000

小周

周弟

1/2

1/2

2,280,000

2,280,000

小周

1/1

4,560,000

內湖

100

46,000

小周

周弟

1/2

1/2

2,300,000

2,300,000

周弟

1/1

4,600,000

合計

 

 

 

 

 

 

 

9,160,000

 

 

9,160,000

土地分割前後價值比較表

所有權人姓名

分割前持分總現值

分割後取得總現值

分割後較分割前總現值增減情形

增 加

減 少

小 周

4,580,000

4,560,000

 

20,000

周 弟

4,580,000

4,600,000

20,000

 

合 計

9,160,000

9,160,000

20,000

20,000

從上面的比較表可以看出,小周在分割土地後,雖然土地價值減少20,000元,但是因為小於參與分割土地1平方公尺最低公告現值(46,000元),依照財政部規定可以免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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