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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險

更新日期:112-07-31

小周是家中的經濟支柱,擔心萬一發生不幸事故時,家中老小因此頓失經濟來源,故而投保了一些的保險,並指定受益人,未來身故時,其保險給付,不必計入被繼承人之遺產,可以減輕遺產稅負擔,遺愛給受益人,讓親愛的家人生活有更多的保障。
參加保險除了可以減輕遺產稅、保障生者之生活外,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每人可扣除24,000元,如果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就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另外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而且須檢附收據正本或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如由機關或事業單位彙整的員工保險費(由員工負擔部分),應檢附服務單位填發的證明。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全民健康保險費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者,毋須與被保險人同一申報戶),每年可扣除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等),可依上述說明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另外,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應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者,其有95年1月1日後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
特別提醒,保險契約書之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要保人生存時保險公司給付受益人保險利益時,要保人涉有贈與保險利益之情事,應於贈與行為發生日後30日內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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