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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存載具,節稅有捷徑!

更新日期:111-03-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因應電子商務盛行及環保意識抬頭,財政部自民國89年就將「電子發票之推動」列為重點發展方向之一。推動至今,電子發票之運用不僅限於電子商務,更悄悄走入我們的日常生活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如公益彩券、統一發票等,中獎獎金在250元(含)以上者,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依印花稅法規定,應按中獎金額4‰繳納印花稅。該局指出,若民眾於消費時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完成雲端發票設定中獎獎金匯入指定銀行帳戶,系統不只會自動幫您對獎,並將獎金直接匯入指定帳戶,更可享受免繳納印花稅的優惠喔!

        民眾如對於印花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