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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約定轉帳繳納戶請於6月2日前預留存款

更新日期:113-05-24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11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於5月31日截止,新竹市稅務局提醒,已辦理約定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轉帳繳納房屋稅者,將於6月3日零時進行扣款,請檢視扣款帳戶餘額是否留有足額存款,以免提兌失敗。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113年期房屋稅轉帳繳納通知書,已於4月19日寄出,提醒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的民眾預留存款,如扣款日因存款不足無法扣款,將不會再次進行扣款作業,稅務局會另行寄發稅單,請民眾持稅單繳納。欲確認是否轉帳成功,可於6月3日以後刷存摺或洽轉帳金融機構確認。
稅務局說明,為環境永續發展,不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民眾如有需要,除臨櫃申請外,也可掃描轉帳繳納通知書上申請繳納證明QR-Code,進入新竹市稅務局網站「轉帳納稅證明回覆平台」申請,紙本繳納證明將於完成扣款繳稅後,統一郵寄送達。或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申請電子繳納證明,其效力與紙本核發證明相同,簡單又方便。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