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屋主別再把房屋晾著!為鼓勵閒置房屋有效利用,自113年7月起實施房屋稅2.0新制,臺北市住家用房屋只要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房屋稅稅率即可由原本3.2%至4.8%,降至1.5%至2.4%,大幅減輕屋主稅負,讓出租房屋更划算。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不少屋主雖記得要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稅,卻不知道仍須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以前申報適用優惠稅率,因而錯失節稅機會。為協助屋主及時申請優惠稅率,自115年7月起推動「公證同步宣導申辦服務」,提醒屋主辦理住宅租賃契約公證時,及早完成出租房屋優惠稅率申請,保障自身租稅權益。
該處說明,已於官網建置「所得達租金標準申報優惠稅率」專區,作為租賃優惠稅率專屬申請管道。屋主無須插卡身分驗證,只要填寫納稅義務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出租房屋地址、租約起始日等基本資料,並上傳租賃契約,即可輕鬆完成線上申請,省時又便利。此外,該處特別製作房屋租稅優惠宣導單,並協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證處及台北地區公證人公會共同推廣,透過公私協力延伸稅務服務。民眾辦理租約公證時,只要掃描宣導單上的QR Code,即可直接連結至申辦頁面,輕鬆完成優惠稅率申請,讓便民服務再升級。
北市稅處進一步表示,租約公證不僅有助保障租賃雙方權益,更希望透過與公證單位攜手合作,讓符合資格的屋主避免不熟悉規定而錯失節稅權益,公證同步宣導,申辦更便利。該處最後提醒,符合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屋主,請把握申請期限,多加利用官網線上申辦服務,輕鬆享有房屋稅優惠,讓房屋出租更省稅、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