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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族看過來~150cc以下機車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別因沒收到稅單而慌張!

更新日期:115-04-10
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4月份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許多民眾因家中多部車輛僅收到汽車稅單,卻未見機車稅單而急忙到稅務局申請補發,才知道原來不是所有的機車都要繳納使用牌照稅。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對此特別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排氣量150cc(含150以下)的機車,稅額為0元,無需繳納使用牌照稅,因此不會收到繳款書,只有排氣量在151cc以上的重型機車,才需依據汽缸總排氣量級距繳納使用牌照稅,民眾可以先核對行車執照上的資訊,看看自己的愛車是否需要繳稅;另外,針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機車,也已經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9年12月31日了,請民眾注意相關優惠。

       最後該局提醒民眾,115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號,進行線上繳稅;稅單稅額在3萬元以下,可至四大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號,列印繳納單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稅,不用額外負擔手續費。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