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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速繳納欠稅款,財產查封輕鬆解

更新日期:114-03-04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如果您因為未繳稅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查封通知,請不要驚慌,趕緊聯絡案件移送機關或執行單位,了解欠稅情形並儘速繳清,這樣您的財產就不會被強制拍賣了!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欠稅逾30日未繳,除了會產生滯納金,後續案件將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民眾於接獲執行分署發出傳繳通知書時,記得持該通知書儘速繳納欠稅,即可避免財產遭受強制執行。

該局進一步說明,不動產查封是拍賣前的執行程序。若民眾收到執行分署的查封通知或在門口發現查封封條,應立即聯繫執行分署或稅務局了解情況,切勿忽視,以免案件後續執行程序進入拍賣階段,進而影響個人財產權益。

如對欠稅執行有相關問題,可洽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或撥稅務局下列服務電話,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總    局  3326181分機2586、2588-2589

中壢分局  4515111分機402、407-409

大溪分局  3800072分機308、309

楊梅分局  4781974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  3528671分機3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