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吳小姐來電詢問,因疫情原因2年無法返臺,於110年5月遭戶政機關逕為遷出,原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是否會受影響?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為自用住宅用地必要條件;經查吳小姐為土地所有權人亦為設籍人,因疫情影響出境2年未返臺,於110年中遭戶政機關逕為遷出,110年地價稅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惟111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貼心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一再遷入戶籍,如日後符合自用住宅規定,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轄之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才能適用,如逾期申請,就要次年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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