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土地因重測前界址重疊導致重測後登記面積減少,並因此溢繳的地價稅,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25號解釋,核屬稅捐稽徵法第28條所規定的「因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如經查明確有溢繳地價稅者,可辦理退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地價稅係依照土地面積、公告地價及稅率計算,土地登記面積錯誤之情形係發生在重測前,而於重測後才發現,稅捐機關會依據納稅義務人申請或為釐清土地重測前之錯誤,函請土地所在地的登記機關依重測前地籍圖確認土地面積,經查明所有權人確有溢繳地價稅之情形,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辦理退稅。
如有相關疑義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05)2224371分機257、259洽詢,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