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房屋稅之課徵係以房屋現值乘上稅率計算而得,而房屋現值係由房屋之建造材料、折舊及街路等級調整率等項目所決定。因此,在購入房屋時若遇有條件相仿的房屋時,考慮房屋稅之差異,可為自己節省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對於相同條件之房屋,若總樓層數較多者,其核定單價將比總樓層數少者為高,因此總樓層數高之房屋應繳房屋稅亦較高,因此新購屋時,若遇有多處條件相差不遠的房屋可供選擇時,可考慮購買房屋總樓數較低者,如此將可減輕未來的房屋稅負。
該局更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之課徵稅率,係按房屋之使用情形而有不同,對新購房屋者而言,應於購入房屋時,瞭解房屋過去之使用情形,如果房屋過去作為營業使用,購入房屋後改作住家使用,房屋所有人應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使用情形,避免按較高之稅率課徵房屋稅,而造成多繳房屋稅之情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果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