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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印花稅繳納管道,稅務局提供您更方便的選擇!

更新日期:112-08-1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有位大安區蔡小姐來電詢問,除了到郵局購買印花稅票繳納印花稅外,如稅額較高有無更便捷的繳納方式呢?

該局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納印花稅,提供下列多元繳納印花稅之便捷管道,歡迎多加利用:

一、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請開立繳款書(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

傳真或櫃檯申請印花稅大額網路帳號,經審核通過後,民眾日後即可隨時在家、辦公室或事務所網路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輸入帳號及密碼登入後,輸入憑證相關資料上傳,免填寫申報書及計算應納稅額即可直接列印繳款書,3萬元以下至鄰近便利商店即可繳納,以網路代替馬路,節省寶貴的時間,請多多利用。

二、以傳真或E-mail方式申請開立繳款書:

民眾以傳真或E-mail申請書或應稅憑證相關資料,該局受理後立即開立繳款書以郵寄或E-mail方式通知,免除往返奔波之不便。

三、以電話申請開立繳款書:

政府發包採購案件,免填寫申請書,可直接以電話洽該局各分局開立繳款書。

四、印花稅服務櫃檯提供跨區、跨縣市開立繳款書服務:

持應稅憑證至印花稅服務櫃檯,受理臨櫃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可跨區至該局各分局申請,隨到隨辦方便又省時。

五、利用該局官網「線上申辦」申請開立繳款書:

至該局官網首頁/申辦櫃檯/線上申辦/印花稅,即可線上申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該局受理後即開立繳款書以郵寄或E-mail方式通知。

    該局進一步說明,貼用印花稅票之憑證,若遺失不見將無法證明已繳納,但如果以開立繳款書方式繳納印花稅,除可免除貼花及銷花之不便,收據遺失仍可至該局各分局全功能櫃檯或至該局官網首頁/申辦櫃檯/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1小時)/電子稅務文件/印花稅,線上申請繳納證明,請多多利用。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