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115)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另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車籍登記於臺北市之電動車輛,該處會主動延長免稅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不須民眾提出申請。
稅捐處說明,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
一、掃描稅單上之QR-Code(以「TWQR」作為共同標示)線上繳稅。
二、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進行線上查繳稅。
三、下載支援臺北市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繳稅業者APP、台北通APP,或其他電子支付、行動支付工具完成繳稅。
四、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繳納,或使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各項繳稅方式可參閱繳款書上的繳納說明,或至該處網站「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查閱。
該處特別提醒,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繳款書,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輸入「車牌號碼及統一編號」即可線上查繳稅款,或就近向該處所屬12個分處及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申請補發。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節能減碳,車主可申請同一縣市車輛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每張繳款書可列示5筆車號,車主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點選「使用牌照稅歸戶申請」即可線上申請歸戶。
民眾如有其他使用牌照稅疑問或繳稅問題,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洽詢,或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