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邇來民眾常電話詢問排氣量在150cc以下機車是否需要繳納使用牌照稅,且該等機車係供身心障礙者使用,是否需要向稽徵機關申請免徵?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機車排氣量在150cc(含150cc)以下者免徵使用牌照稅,而排氣量在151cc以上者,才需要依汽缸總排氣量的多寡繳納使用牌照稅。所以,排氣量在151cc以上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機車,如符合免稅條件才須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經核准免稅之車輛,倘免稅條件不變,不必每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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