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房屋稅2.0新制,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房東們,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徵,以花蓮縣來說,稅率提高到 2.6% 至 4.8%,讓不少屋主大呼稅負有感!不過別擔心,只要將房屋出租作為住家使用並符合相關規定,就能輕鬆省下大筆稅金。
該局說明,住宅出租的房屋稅優惠稅率分為3大項目:
1.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直接享有 1.2% 的超低優惠稅率。
2.委託租賃住宅業者出租(個人或法人包租代管):不計入全國非自住戶數,並適用單一稅率 2%。若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租金標準,稅率更能降至 1.5%。
3.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適用稅率為4戶以內每戶1.5%,5至6戶每戶2.0%,7戶以上每戶2.4%。
上述3項出租優惠稅率,與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比較,最多節省 3/4的稅金!
該局特別提醒房東,如有符合上述出租優惠稅率者,除記得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每年3月22日)前檢附租賃契約書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外,於出租次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務必如實申報該筆租賃所得,才能於當期適用較低稅率課徵房屋稅。另外,如果是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稅務局會依縣府通報主動辦理,房東免提出申請。
民眾如對房屋稅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總局專線03-8226121或玉里分局專線03-8882047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