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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長期約定轉帳,輕鬆繳稅免煩惱!

更新日期:115-04-15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民眾常因生活忙碌或旅居在國外而忘記繳納稅款,以致被加徵滯納金甚至移送強制執行,若能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長期約定轉帳」,就可避免因逾期繳稅而受罰,如有退稅,還可透過該帳戶辦理直撥退稅喔!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可利用稅單上所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也可經由稅捐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下載書表或洽稅捐處及所屬各分處索取,填妥存款帳戶等相關資料,送交稅捐處審核後,即可完成長期約定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或郵局存簿儲金帳戶轉帳納稅。

稅捐處貼心提醒,長期約定轉帳納稅服務適用於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且須於該稅目開徵2個月前(使用牌照稅為1月31日、房屋稅為2月底、地價稅為8月31日)提出申請,逾期將自次年度開始適用。申辦完成後,稅捐處會於開徵前寄發轉帳繳納通知提醒扣款日期及預留存款,讓您輕鬆如期完稅!

倘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繳款書所載稅捐處及所屬12個分處聯絡電話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