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114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是以8月31日納稅基準日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繳納今年度的地價稅。地價稅是以土地所有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按稅率千分之10至55倍數累進稅率課徵,若符合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要特別注意於114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稅金才能省很大!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才能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符合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包含: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停車場用地,或是無償供公眾通行且非屬法定空地之道路用地、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等。其中,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者,符合以下4要件,即可省下至少4倍稅金!
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二、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三、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四、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供18歲以上已成年之直系親屬設籍者,無一處之限制)。
提醒您!土地前經核准申請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不必再重新申請,但因買賣、贈與或繼承等方式新取得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仍務必於114年9月22日前,向本局或所屬三分局提出申請按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經核准後,才能繼續享有地價稅減免優惠。節稅申辦方式除了臨櫃、郵寄外,亦可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pttb.gov.tw)線上申辦,快速又便利,請民眾多加利用。
如對以上內容有疑問,歡迎撥打以下電話,財稅局總局:08-7338086轉610~618、潮州分局:08-7882477轉5108~5111、東港分局:08-8354780轉5108~5110、恆春分局:08-8895255轉102~10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