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度地價稅於11月開徵,有民眾持有台中市多筆土地,因只收到1張地價稅稅單,來電詢問有無遺漏寄送?
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採總歸戶制,以土地所有權人為歸戶對象,將其在同一直轄市或同一縣(市)內的土地合併計算稅額,因此,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持有多筆應稅土地,原則上僅核發1張地價稅稅單。也就是說,地價稅是將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同一縣(市)內的應稅土地歸戶後,依規定計算應納稅額;房屋稅則是按戶課徵,每戶分別核發稅單,兩者的課稅及開單方式不同。
該局提醒,民眾收到地價稅稅單後,可檢視隨附的課稅土地清單,確認土地地段、地號及筆數等資料是否正確。若清單所列土地與實際持有的應稅土地相符,則無須申請補發稅單,以免重複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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