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副業,沒有辦理營業登記,也沒有雇用人員,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始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不過倘利用自用住宅從事家庭理髮、美容、洋裁、花藝等副業,由於不須辦理營業登記,即使有營業行為,該營業處所仍可視為自用住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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