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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繳交管理費管理委員會所出具之收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更新日期:111-09-2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民權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規定,公私營事業組織內部,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收據,免納印花稅。故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向住戶收取管理服務費,用於支付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等費用,所出具不生對外權利義務之收據,免納印花稅。

        稅務局指出,對於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向住戶收取管理服務費,性質上則屬於此種免納印花稅之單據,惟如以管理委員會名義對外收取費用,所出具對外生權利義務之銀錢收據,則應依印花稅法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如對印花稅之課徵尚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轉1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