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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退稅支票未送達通知單」?千萬別當垃圾信丟掉!

更新日期:115-07-17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該局針對因故無法送達而被退回之退稅支票,會另行郵寄「退稅支票未送達通知單」,再次主動提醒民眾仍有尚未領取的退稅款項。

    財稅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有重(溢)繳稅款情形,該局皆會主動辦理退稅,並以掛號信件郵寄退稅支票。然而,實務上常因受退稅人日間外出、錯過投遞時間,且未於限期內至郵局招領,導致退稅支票無法順利送達。考量民眾權益,該局會依據留存地址,再次寄送「退稅支票未送達通知單」,請民眾多加留意。

    財稅局特別呼籲,民眾若收到此通知單,切勿視為廣告信件隨意丟棄。由於退稅支票具有兌現期限(自發票日起算一年),若逾期未兌領,後續必須辦理重簽手續,程序較為繁瑣。敬請收到通知單的民眾,儘速與該局聯繫,或於上班時間親自前往該局洽領支票。

   財稅局亦提醒,退稅通知皆以正式公文書信件或掛號郵寄,絕不會以電話、簡訊或ATM操作方式要求民眾轉帳。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電話諮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