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凡屬本市內之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財政部公告「9大類」其他應課稅的娛樂場所與設施,包括「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具娛樂性之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具娛樂性之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及「具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等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其他課稅項目,經該局以查定方式課徵娛樂稅業者,如果娛樂設備數量有增加或減少時,應向稅務局申請重新核定娛樂稅稅額。
該局並提醒納稅人,娛樂業如有遷移、變更、改組、合併及轉讓等情形之ㄧ者,應於事前填具「娛樂業開業、變更代徵娛樂稅款申請書」,向該局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稅務局提醒業者,如有上述娛樂設施,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受罰,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24331888轉731~738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朱建彰
聯絡電話:24331888轉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