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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提醒您,車體環保回收而牌照未繳回,報廢不算完成

更新日期:113-10-1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北屯區葉先生來電詢問,其名下車輛已委由代辦業者辦理環保回收,是否就算完成車輛報廢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報廢除了將車體交由環保單位認可的回收商處理外,並應向監理機關繳回2面牌照,才算完成車輛回收及報廢手續。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未將「車牌」取下繳回監理機關,車牌若流出,而遭有心人士移用或將牌照提供他車使用被查獲,會被處以全年度使用牌照稅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罰則不輕,車主不可不慎。

    如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