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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贈與土地可選擇申請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更新日期:114-07-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贈與案件可以選擇要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果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下次土地移轉給第三人時,須以該筆土地贈與前之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

    該局表示,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惟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將先前贈與時不課徵之土地增值稅併計至下次移轉給第三人時一次繳交,所以只是延緩課稅的機制,並非真的免稅,提醒民眾可視自身狀況規劃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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