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加強欠稅清理,針對尚未繳納115年及以前年度使用牌照稅的民眾,以雙掛號寄送繳款書至戶籍地,繳納期限自115年7月21日至115年8月20日止。民眾收到繳款書後,於繳納期限內可以到便利商店(限稅額3萬元以下)、銀行、農會或信用合作社(郵局不代收)繳納,線上亦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使用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進行繳稅,省時又方便。
該局指出,若逾繳納期限繳納,每逾3日將被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除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若被查獲有使用公共道路時將被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事關民眾荷包,請注意自身權益。
另外,該局提醒民眾,如欲新增或變更通訊地址,請記得向該局申請更改繳款書投遞地址或書面向監理機關申請登記通訊地址,以確保繳款書不漏接,保障自身權益。
對上述事項,如仍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3至249,將有專人竭誠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