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市使用牌照稅繳款書係依車主申請之住居所、就業處所或最新營業地址寄送,若原登記之通訊地址已變更,請儘速向車籍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址,以如期收受稅單。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欲變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接收地址,車主為自然人可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登記商號或其他組織者,應檢附加蓋公司大小章之中央(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影本,至該局網頁(網址:https://www.tax.taichung.gov.tw)線上申辦或以臨櫃、通訊等方式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局呼籲使用牌照繳款書除以紙本寄送方式外,為踐行無紙化節能減碳,建議民眾亦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以避免因地址異動而未收到繳款書。如果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專線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