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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期房屋稅開徵囉!多元繳納管道報您知!

更新日期:115-04-22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今(115)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遇假日順延至6月1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桃園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181萬8,000元以下者,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有近38萬戶可享有減稅優惠,房屋稅繳款書將於4月22日委託郵局寄出,請納稅義務人留意信件,並於收到繳款書後注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除外)或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以現金繳納,或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使用行動裝置或透過開辦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或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持自然人憑證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等方式繳納房屋稅款。另辦理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115年6月2日0時前記得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

稅務局特別提醒,房屋稅新制上路後,已改為按年課徵,課稅期間為上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並以每年2月之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為當期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而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該期間之房屋稅併入次期課徵。因此房屋如為114年3月至6月新建完成之房屋,該期間之房屋稅將併入115年期課徵,課徵月數就會超過12個月,最長達16個月喔!

如對115年期房屋稅繳款書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撥打下方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5至310。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