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訊)小陳利用午休時段,急匆匆拿著傳繳通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要繳納使用牌照稅強制執行案款,這才發現未帶足現金,經稅務局駐點櫃台人員的協助,陳先生使用手機直接掃描【傳繳通知】上3段條碼快速完成繳納,臨走直誇台中市繳稅服務原來這麼方便!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收到傳繳通知繳納本市開徵之地方稅強制執行款,除了購買郵政匯票、超商繳納(新台幣3萬元以下)、或至該局或執行機關台中分署開立繳款書繳納外,現在,不用出門,只需行動裝置下載悠遊付、街口支付、全支付或嗶嗶繳等4支繳稅APP,掃描傳繳通知單上超商收款用3段條碼,在家,線上一樣可以繳納執行款,方便又快速。
地稅局也表示,超過3萬元之執行款,超商並無代收服務,所以傳繳通知上未印製3段條碼,仍需洽執行機關(台中分署)或該局開立「代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滯納稅款及財務罰繳款書」,最便利之繳納方式除可下載繳稅APP掃描繳款書上3段條碼外,亦可透過行動裝置掃描器,掃描繳款書上TWQR圖示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採行動支付方式繳納。
該局特別強調,強制執行繳款書開立後不論掃描繳款書3段條碼或TWQR圖示碼,均需於繳款限期內為之,同時也提醒民眾,線上繳稅工具如選擇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僅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之帳號,選擇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電子支付帳戶則不受此限制。
為方便民眾不同需求,地方稅務局也已陸續在所屬8分局全功能服務櫃台、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豐原監理站、台中市監理站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駐點櫃台設置信用卡刷卡機,提供現場刷卡繳稅服務,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仍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