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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之通訊地址如有異動,請向主管稽徵機關更新

更新日期:111-03-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文心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常接獲民眾來電反映,尚未收到110年地價稅繳款書,經與其核對投遞地址後,發現民眾已遷移至新的處所,因此未收到地價稅單。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於每年11月開徵,該局會於10月中下旬開始,按納稅義務人所留之通訊地址寄發稅單,如果納稅義務人已遷移至新址而未申請更新,將導致稅單無法投遞至新地址而延遲繳稅。

    該局提醒民眾,欲申請變更通訊地址,只須進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ax.taichung.gov.tw),點選以下路徑:首頁>>申辦櫃檯>>線上申辦>>地價稅>>更正地價稅納稅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或地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即可辦理。

    民眾如對地價稅課徵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