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一處為限,可以選擇夫妻各自擁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較高之一處適用;亦可將「成年」子女、父母或媳婦女婿等直系(姻)親屬於另一處設立戶籍,即不受一處之限制。
該局進一步說明,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適用之面積限制為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內;但如果成年直系親屬於另一處設籍,夫妻可各自同時適用上述面積限制。
該局貼心提醒,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請於當年度9月22日前提出,如經核准即可於當年度適用,逾期只能次年度適用,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儘早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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