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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將以新地價及重新計算的累進起點地價課徵地價稅!

更新日期:115-02-25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指出,累進起點地價係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 7 公畝( 700 平方公尺)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經計算後屏東縣115年累進起點地價為77萬5,000元,因此土地所有權人持有本縣土地,地價總額未達累進起點地價者,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千分之10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超過倍數採累進稅率千分之15至千分之55扣減累進差額計徵。(各直轄市、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實際金額請逕洽各直轄市、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醒您,土地若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加油站、道路等使用,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稅條件,請記得於115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即可於當年度適用,逾期申請者,只能自116年開始適用;前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稅者,如使用情形無變動仍可繼續適用,免再重複申請。

    如對以上內容有疑問,歡迎撥打以下電話,財稅局總局:08-7338086轉611~618、潮州分局:08-7882477轉5108~5111、東港分局:08-8354780轉5108~5110、恆春分局:08-8895255轉102~10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