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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優惠稅率適用關鍵一次掌握

更新日期:115-09-2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已先適用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如再次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一生一屋」之規定,可按優惠稅率課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除須已先適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後,再出售自住土地時,還須符合出售時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且出售前持有該筆土地6年以上,及在該地設有戶籍連續滿6年;出售前5年內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並符合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0平方公尺等規定。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