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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期房屋稅開徵囉!

更新日期:114-04-23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配合中央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政策及本市113年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自113年7月1日施行,調整內容將反映於今(114)年5月房屋稅開徵,本市繳款書已於4月23日委託郵局統一寄出,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遇假日順延至6月2日),預估有45萬戶稅額較去年增加,31.5萬戶稅額較去年減少,如房屋使用情形和現況不符,請記得申報變更,以維護您的權益。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接獲繳款書如稅額較去年增加,增加的原因除了房屋增改建致課稅面積增加、去年中新購房屋致今年課稅月份較去年增加、自然人持有超過3戶及法人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恢復課稅外,主要是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適用較高稅率3.2%至4.8%,及地段率調整新舊屋一體適用所致。

經分析114年期房屋稅開徵稅額整體影響戶數約76.5萬戶,占查定戶數比例為74.35%,平均每戶增加稅額1,789元。其中自住房屋(含公益出租人)受影響戶數約54.7萬戶,占查定戶數比例為53.21%,平均每戶增加稅額119元;其餘非自住用(含非住家用)房屋影響戶數約21.8萬戶,占查定戶數比例為21.14%,平均每戶增加稅額5,9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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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進一步說明,114年期房屋稅若因適用較高的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稅率致稅額增加,民眾可考慮將閒(空)置房屋出租使用,如符合公益出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一般住宅包租代管或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即可適用較低稅率,合法節省房屋稅負;若因地段率調整致稅額增加,表示房屋所處街路之商業、交通發展、公共設施、房屋買賣價格等,皆較房屋建造完成時提升,顯示民眾持有的資產價值增加。如想瞭解持有房屋113年期及114年期課稅差異,可至該局網站/線上服務/e觸即發跨域稅務通(https://gov.tw/2f9)線上申請兩年期課稅明細表查詢。

該局特別提醒,收到稅單如發現所載姓名、稅額、使用情形或課稅現值有疑問時,請儘速向該局詢問或申請更正;如想瞭解持有房屋稅額增減原因,可透過繳款書應繳金額合計欄位標示代碼得知。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民眾若對於稅捐機關核定之房屋稅額不服,應於稅單所載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申請查對更正或申請復查。

如對114年期房屋稅繳款書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撥打下方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5至310。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