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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進入倒數!提醒車主把握期限完稅。

更新日期:115-10-2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115年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因適逢星期六,順延至11月2日(星期一)。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此外,滯納期滿後仍欠稅的車輛,如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罰,請車主儘速繳納,以免增加額外負擔。

為提供民眾便捷的繳稅服務,地方稅務局建議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https://gov.tw/TWD)24小時線上查繳稅服務,於網站常用服務中選擇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輸入「統一編號」及「車號」,依系統指示操作即可完成查繳,省時又便利。

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至該局總局、所屬4分局或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也可透過該局網站(https://gov.tw/Nse)線上申請;另單筆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於115年11月5日前,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OK等4家便利商店,利用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費單後至櫃檯繳納,地方稅務局呼籲車主把握期限,善用多元繳稅管道,避免逾期受罰。

如民眾有任何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詢問,將有專人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53至246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