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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提醒車主如期繳納!

更新日期:115-03-2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15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四)止!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已陸續寄出繳款書,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向該局或所屬中壢、楊梅、大溪、蘆竹4個分局、該局派駐新竹區監理所桃園及中壢監理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臺補發稅單,或該局網站(https://tytax.tycg.gov.tw)點選線上服務/e觸即發跨域稅務通申請,提醒車主要如期繳納,以免因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可持稅單至金融機構(郵局除外)、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限3萬元以下)繳納或使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及電話語音等完成繳稅;已辦理約定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車主,請記得在4月30日24時前於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

該局溫馨提醒民眾,開徵期間請多加利用全天候的e化服務,省時又便利:

    1. 線上查繳(https://netap.tax.nat.gov.tw):點選常用服務/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加上車牌號碼登入網頁,可查詢應納稅額並即時完成繳納。

    2. 利用桃園市市民卡APP,選擇「市府服務」點選「我要繳費」/「地方稅」/「地方稅掃碼繳」掃描稅單上QR-Code,透過一卡通Money、街口支付、悠遊付或全支付線上繳納。

    3. 使用行動裝置或透過開辦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或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或三段式條碼進行繳稅。

    4. 網路繳稅服務(https://paytax.nat.gov.tw):點選線上繳稅/使用牌照稅項下,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等資料,選擇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等付款工具,完成線上繳稅。

如民眾有任何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詢問,將有專人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53至246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