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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和我的房屋土地差不多,為什麼地價稅差很大

更新日期:111-12-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於11月開徵期間,常有民眾來電詢問,房地和隔壁的鄰居差不多大小,今年收到地價稅單,為什麼稅額和隔壁鄰居差很多?

    該局說明,因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適用稅率不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起課,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稅率從10‰〜55‰按累進起點地價倍數不同課徵不同級距稅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律適用2‰課徵,稅率較低且不累進,所以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稅額相差4倍。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之認定,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土地上之建物為其中1人所有,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為準,如符合規定,而尚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