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來電詢問公司從事製造業,設立工廠,房屋如何享有營業用房屋稅減半優惠?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工廠房屋要享有營業用房屋稅減半優惠,必須同時符合「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且為「自有房屋」3要件,才可申請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所謂「工廠」是指依工廠設立登記規則尚屬有效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的工廠,從事直接生產所必需的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自有房屋而言,但不包括守衛室、辦公室、會議室、餐廳等。未取得使用執照的違章房屋、增建的廠房或廠房空置不作使用,均不適用按營業減半課徵房屋稅之優惠,仍應依實際使用情形按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符合條件的工廠,須在每年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前提出申報,才能自當期起適用減半稅率課徵,若逾期申報,則將自次期才適用,經核定後減免原因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報。
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官網查詢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及212至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