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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傳繳通知書,應如何繳納

更新日期:111-06-2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 沙鹿區的顏小姐來電詢問,前幾天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寄來的傳繳通知書,該如何繳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欠繳地方稅遭移送強制執行,如欠稅款於3萬元以下,請儘速持該傳繳通知書於繳納期限內,至四大超商繳納;若逾繳納期限,可就近至該局各分局重新補發繳款書後,臨櫃使用實體信用卡刷卡或持至四大超商或金融機構繳納,亦可選擇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連同傳繳通知書一併寄至該局辦理。

        該局貼心提醒,若因經濟狀況或其他原因,無法全額繳清欠稅款,可向該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切莫不予理會,以免後續發生被扣款、扣薪或不動產遭查封、拍賣。

        如對欠稅執行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