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因遇假日順延至115年6月1日止,提醒民眾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說明,逾期繳納稅捐,每逾3日會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以115年房屋稅為例,因繳納期限順延至6月1日,如在6月2日至4日繳納,雖已逾期繳納,因未逾3日免加徵滯納金,但如果遲至6月5日才繳納就須加徵1%滯納金,6月8日繳納則加徵2%,最高可加徵至10%。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